大庆市人民检察院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近日,该院围绕“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制订出台《大庆市检察机关服务创新驱动发展12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持续推动“四大检察”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据介绍,《措施》聚焦服务保护科技创新,紧密结合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创新龙江”建设目标任务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推动创新龙江建设的意见》《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相关要求,围绕大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涵盖做优做强刑事检察保护工作、强化民事检察保护精准履职、推动行政检察保护走深走实、稳妥开展创新领域公益诉讼保护、加强服务创新发展数字检察监督等方面内容,总体上突出方向性、指引性。
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按照12项措施的要求,坚持以打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深挖上下游犯罪,全链条精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破坏创新发展的经济类犯罪等。探索科技创新领域支持起诉,强化创新发展相关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等行政执法问题的研究,保护公平竞争。不断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辖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等创新发展保护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创新发展综合保护质效。
据了解,《措施》制订以来,大庆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加大工作力度,运用“知识产权行刑衔接类案监督法律模型”成功发现1条某网络科技公司冒充“抖音”公司、仿照其商标开展广告宣传活动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线索。该院随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多次与侦查机关会商推进,协助公安机关与东北石油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联系对接取得专家意见,帮助公安机关进一步固定证据。目前,该案已成功立案,该公司负责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检察机关将通过侦查监督协作办公室持续跟进该案侦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