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鹤岗工农:“检调对接”合力化解矛盾 定纷止争践行司法为民
时间:2024-03-29  来源: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何其伟     审核:赵亮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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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联合工农区司法局、工农公安分局、工农区人民法院会签工作文件,在工农区检察院内成立“检调对接工作室”,搭建工作平台,推动检调对接常态化,实现司法良性互动。

 

专业配备

推动纠纷化解多元化  

 

  2024年2月,由检察机关牵头,会同工农区司法局、工农公安分局、工农区人法院会签《关于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工作文件,并联合成立“检调对接”工作室,规范了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检调对接流程。由区司法局指派2名具有心理、法律等方面知识背景的人民调解员到工作室,在参与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工作中,形成“轮值常驻+按需调解”工作模式;同时灵活运用调解制度,实现各调解主导单位对同一刑事案件涉民事部分开展“接力式调解+双轨并行”调解模式,促进诉调衔接常态化、规范化。

 

形成工作合力

提升诉前调解专业性

 

  在刑事检察部门设置检调对接专职联络员,对侦查机关受理轻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办理中同步审查赔偿、调解可行性,对有调解意愿但尚未达成合意的,将案件线索移交驻检调解工作室,及时启动检调对接程序,确保“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广泛引入具有调解经验的退休老法官、老检察官、社区工作者等长期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综合考量矛盾症结、当事人需求,“对症下药”制作调解方案,进一步提高调解成功率;针对部分案情较复杂、矛盾较尖锐的案件,邀请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基层调解经验的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参与调解,增强释法说理效果,确保程序依法合法、结果公平公正。

 

矛盾联调

促进轻罪治理体系构建

 

  通过检察机关办案发现,因邻里纠纷、民间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常见多发,如果简单追诉、处理不当,容易进一步激化矛盾,形成更深的积怨。工农区检察院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注重充分运用检调对接机制,有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自2024年2月检调对接工作室成立以来,共委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调解案件矛盾纠纷3件,调解成功2件。

  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电信诈骗案件时,承办检察官经评估认为,若该案简单“一诉了之”,不利于矛盾的化解及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工农区检察院依照规定的程序将案件通过“检调对接”工作室进行调处。

  经过案件承办检察官及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该案中受损的社会关系得以修复。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检调对接工作室还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召开公开听证会1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延伸检察工作

增强调解工作实效性

 

  持续跟进监督履约,对因客观原因未能按约履行的,适时开展二次调解工作,对无故反悔拒绝履约或者和解非当事人自愿的,经征求被害人意愿,依法起诉追究责任,切实做好调解“后半篇文章”;当发现被害人难以通过调解赔偿补偿解决生活困难时,及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引导、指导被害人提出救助申请,尽最大可能帮助当事人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并综合运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选取调解成功且效果较好的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依法调解氛围;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调解的认可度、信任度、满意度。

  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直在路上。工农区检察院将持续通过检、司、公、法多家通力协作,进一步深化“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不断推动驻检察院调解工作室常态运行,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