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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舌尖上的真实”——公益诉讼为生鲜灯下的鲜肉市场“正光”

时间:2024-08-06

来源:本站

作者:许琳琳

编辑:马婉莹

录入:马婉莹

审核:刘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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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买菜看不出真实品质

灯光下红色诱人的肉买回家惨白

肉也需要“美颜”

老百姓只想买到货真价实的放心口粮

误导消费者究竟怎么处理、谁来处理

……

在熙熙攘攘的农贸市场,灯光璀璨的生鲜肉店内,新鲜的肉类在特殊灯光的映照下显得格外诱人。然而,您是否想过,这看似美好的灯光背后,可能隐藏这误导消费者的“秘密”?

近日,爱民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成功办理了一起生鲜灯违规照射鲜肉案件,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

爱美商家卖“美颜”食品

生鲜灯,这种在市场中常见的照明设备,本应是为了展示商品的新鲜度,却被一些无良商家利用,成为欺骗消费者的工具。在特殊灯光的照射下,原本色泽不佳的肉类瞬间变得“鲜嫩多汁”,消费者难以凭借肉眼准确判断肉品的真实品质,这无疑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正义,保障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爱民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随即针对爱民内的生鲜肉店以及熟食店展开走访调查,发现无论是有统一管理规模的市场,还是独立经营的门市,都存在用红灯为肉和熟食打光的做法。在此走访中检察官着重检查市场中商户使用生鲜灯情况,并对店铺的营业执照、肉质检疫报告、店内售卖员健康证、店内卫生环境一并进行检查。经调查发现,辖区内多家肉类或熟食类店铺柜台上方均安置有发着红色光线的吊灯或为红黄交替的灯带在这种灯光的照射下,连雪白的肥肉也看起来色泽红润,诱人无比。并且市场中安装生鲜灯的不止一户商家,其中一商家表示红色灯光能够让肉颜色更好看,吸引更多的买家,同时有多家商户表示“别人家都用,我家不用,客源都跑了,卖给谁去啊”。

公益诉讼助力整改市场经营秩序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百姓餐桌上的安全利益就是检察官履职的头等大事,爱民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积极走访,详细调查,找出问题。针对市场中存在多家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对相应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针对此情况即刻展开工作,对破坏市场秩序的商家要求尽快做出整改,对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进行严肃整治

捍卫消费者权益的道路没有终点,公益诉讼永远在路上。爱民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监督,以法律的力量守护食品安全,为消费者营造一个诚信、公平、透明的消费环境,让“舌尖上的真实”不再是奢望,而是触手可及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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