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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李同学先行送上急需款” 爱检此举值得点赞!

时间:2024-12-30

来源:本站

作者:屈芳

编辑:马婉莹

录入:马婉莹

审核:刘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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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冬寒风,情深如春。这天控申干警接到了市委政法委打来的一个电话。

“你们院申请的先行救助案,申请款2万元获批了”

......

“你部移交的李同学先行救助线索,市委政法委审核通过了”

......

“卷宗已经准备好,马上报市财政局”

......

短短几分钟,控申、刑检部门互通了这个可喜的消息。

当将司法救助决定书交到李同学妈妈手里时,她激动地说:“真的太感谢你们的帮助了,这钱对我们真的太重要了。”

李同学是爱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在校学生之间故意伤害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刑事检察部门办案人在审查中发现,李同学因案致桡神经且多处神经受损导致手臂不能活动,生活不能自理,经多方联系至北京某医院,告知需尽快做手术,越早对康复越好;李同学父亲患有慢性疾病、母亲是残疾人,均无稳定收入,现仍租房居住。而被告人也是一名学生,父母离异,均为农民。在审查逮捕环节,经办案人多次调解,赔偿了李同学部分治疗费,仍不足以支付全部高额手术费。现在李同学急需凑齐到北京做二次手术和康复费用。

“该案符合部门间司法救助线索移交条件!”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李莲莲当机立断,报请部门主任、分管副检察长后,充分发挥部门配合一体化综合履职职能,以“我管”促“都管”的工作理念,将线索移交函及时移送至控申条线。

接到线索后,刻不容缓!马上行动!

控申干警兵分两路:一路走访调查核实李同学身体及家庭情况;一路联系区、市委政法委咨询先行救助的条件和可救助的最大金额。

“要和时间赛跑”。准备工作做足后,即刻为李同学司法救助案组织召开简易听证会,对案件进行了详细汇报。

会上,此先行救助做法,得到了人民监督员的认可和赞扬。

“以情为盾 温暖人心”李同学的妈妈潘女士将一面锦旗送到了办案人手里。这是一份沉甸甸的双爱奔赴!

“这笔救助金可以帮助你们暂时度过难关,以后我院办案人仍将持续关注你们这个案件,后续有任何问题都可以联系办案人,我们尽可能帮助你们”,在李同学妈妈离开时,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刘兆全叮嘱道。

近年来,爱民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司法救助理念,创建“检蕴·竭所爱”检察文化品牌,各业务部门将摸排司法救助线索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从案件进入视线之初,即对司法救助线索保持高度敏感性。对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填报部门协作移送表,部门之间及时对救助线索、工作进度等信息进行“无缝对接”式互通共享、配合协作,尽力提前救助时间,跑出检察为民“加速度”,为困难群体救急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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