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我市近期又打掉3个涉黑涉恶犯罪团
时间:2019-06-21
来源:牡丹江晨报
作者:王晓丹
录入:周秀莉
审核:张淑敏
扫 黑 除 恶
昨日,市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工作成果新闻发布会,展示了中央督导组入驻我省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工作成果,并通报了近期全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的3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
据介绍,6月1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第3小组进驻我市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配合督导工作为主线,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严格落实党委成员包片、包案责任制,聚焦“办案、打伞、断财、治乱”等关键环节,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专项斗争成果进一步显现。
在案件侦办方面,共立涉嫌黑恶犯罪的刑事案件9起,查处治安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在“打伞破网”方面,进一步加大深挖彻查力度,向纪委监委移送涉嫌腐败和“保护伞”线索10条;在“打财断血”方面,共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5980万元,最大限度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在宣传发动方面,向社会公开悬赏通缉6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目前已有两名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已有20名犯罪嫌疑人迫于扫黑除恶的强攻势主动投案;市公安局还于6月11日,对提供有价值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5名举报人奖励1.3万元。
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重点督办、督办的线索,市公安局明确由市局扫黑除恶突击队组织县级线索核查专班共同开展线索核查,对属于非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违纪举报线索,通过市、县两级扫黑办及时分流转办,有力确保了线索核查质量,确保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都“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同时,发布会还介绍了近期全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的3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情况:
●今年4月,绥芬河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以濮某、邢某为首的涉恶犯罪集团。现已查明:濮某、邢某等人自2002年在绥芬河市成立某货站以来,为实现对绥芬河至牡丹江路段“水曲柳”原木运输行业的垄断,多次指使刘某、关某等人利用殴打、威胁、恐吓等暴力及软暴力手段,对绥芬河市其他货站、货主、货车司机进行打压,并有组织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及俄罗斯木材进口贸易秩序。经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濮某、邢某等5人执行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辛某进行网上追逃。
●今年4月,牡丹江市公安局打掉东宁市以高某、谢某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高某、谢某自2002年以来,为垄断东宁市生猪屠宰市场,先后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张某、马某等人,采取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经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高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今年5月,江南公安分局成功打掉以高某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经查,高某自2014年以来,先后纠集李某等人实施软暴力等手段,逼迫债主还债。并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多起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危害群众合法权益。目前,该团伙中的高某、李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在此,公安机关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知情人,尤其是受到过以上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检举揭发。同时,公安机关也呼吁广大市民,在举报时尽量采用实名举报方式,以利于提高公安机关的核查质效,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保密规定,确保举报人信息安全,还要注意的是不要将私人恩怨、民间纠纷、经济纠纷等“冠以黑恶”线索之名进行举报,经公安机关核实举报人存在恶意举报的,也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了“考验韧劲、啃硬骨头”的新阶段,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紧紧围绕中央督导组指出我们在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短板不足,着力在线索核查、案件侦办、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宣传发动等方面聚焦发力,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