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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民区检察院召开相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0-12-23

来源:干警稿件

作者:郑丹丹

录入:范文书

审核:刘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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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会,程序规范,透明高效,对高某某作相对不诉,不但化解了矛盾,更体现了司法温度,我支持检察机关的决定。”人大代表在听证会发言时这样说。近日,爱民区人民检察院对高某某盗窃案召开了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这是该院召开的首次认罪认罚拟相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副检察长魏春琪主持会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值班律师、公安机关办案人受邀参加了本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郑丹丹向参会人员详细阐述案件的基本情况,并结合案情阐述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系在校学生,犯罪情节轻微,属初犯且自愿认罪认罚,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值班律师先后对该起案件拟相对不起诉处理发表了意见,认为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坚持了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的原则,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致同意该院拟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对检察机关接受监督、阳光执法的举措表示赞赏。
       综合公开审查的意见,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宣告。在律师及被不起诉人高某某家长的见证下,对高某某进行了释法说理和训诫教育,希望他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严格规范自身行为,敬畏法律,做一个遵纪守法好公民。
       此次听证会是该院积极践行《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及《黑龙江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行使不起诉决定权的指导意见》精神而召开的首例认罪认罚相对不诉案件听证会。下一步,爱民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公开听证工作力度,努力形成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常态化工作机制,使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权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提升检察公信力,实现不起诉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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