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以案为鉴 优化作风”专题警示教育活
时间:2017-12-07
来源:未知
录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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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机关作风整顿暨优化发展环境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反面案例在作风整顿中的震慑推动作用,使广大干部真正受到触动、引以为戒,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以良好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根本好转,按照市、区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要求,决定在“深入整改、建章立制”阶段,面向全院开展“以案为鉴、优化作风”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二是搞好一次专题讨论。11月30日前,党组中心组及各支部要对所学内容通过集中讨论、书面交流等灵活多样形式,精心安排反面典型案例专题讨论。要结合案例、联系实际、直面问题展开讨论,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面具”卸下来、把问题找清楚,切忌指向不清、空洞无物,泛泛而谈、不着边际。要梳理汇总有代表性、建设性的讨论观点和主要成果,在适当范围内公开,促进深入学习、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提高广大干警正视问题的觉悟、发现问题的水平、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开展一次“回头看”。11月30日前,党组及各支部要聚焦“深查细剖、找准问题”阶段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照市、区机关作风整顿暨优化发展环境警示教育大会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新审视领导班子整改台账、领导干部整改清单,看问题查摆准不准、全不全,看原因分析深不深、透不透,看整改措施严不严、实不实,进一步查缺补漏、充实完善,提升标准,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四是排查一次“风险点”。11月30日前,党组、各支部要对照通报案例和自身实际,对全部工作岗位,特别是检察业务部门,可能出现作风问题的“风险点”进行全面细致排查。要建立岗位职责“风险点”清单,对履行岗位职责可能存在的作风问题逐一列出、醒目告示。要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围绕作风问题“风险点”严抓严管,严早严小,防止作风问题养成违纪案件。
3、进行一次提醒谈话。11月30日前, 党组书记要结合平时了解掌握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同志进行一次提醒谈话,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内设机构其他干部,普遍进行一轮提醒谈话,以案为鉴、以案说纪,把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讲明,把“坏作风”的危害讲清,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讲透,敲响警钟、防微杜渐,防止干部身上的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各支部要坚持以警促学、以警促查、以警促改,把“以案为鉴、优化作风”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作为推动全院机关作风整顿的一项重要内容,紧紧抓在手上,摆上工作日程。要精心组织、落实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本支部专题警示教育工作,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主体,进一步丰富警示内容、创新教育载体,把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抓紧抓严抓实。要以上率下、领导带头。班子成员及各支委要带头参与学习、带头参加讨论、带头“回头看”、带头提醒谈话,带动广大干部以专题警示教育的实际成果推进问题整改取得扎实成效。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把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与检察工作相结合,要找准风险点,加强重点防范,不断提高执法效果,提高工作效能。要全程督导、严肃问责。院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要对各支部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进行集中检查,对整改台账和整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对线索清晰的作风问题,坚决查处、从严问责。
1、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通报一次反面案例。11月24日前,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传达落实市、区机关作风整顿暨优化发展环境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通报党的十八大以来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以及省、市、区机关作风整顿暨优化发展环境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例,部署全院专题警示教育工作。
2、分别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及专题组织生活会。
一是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一次集中学习。11月30日前,党组中心级及各支部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张庆伟、市委书记刘忻以及区委书记王晓冰同志在机关作风整顿暨优化发展环境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为主要内容重点学、深入学,持续“补钙”“充电”。要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层层学、全员学,让每一层级、每位干警都参与其中、受到教育。要通过剖析反面案例、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参观职务犯罪展览和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对照学、反思学,深入反省自身问题,触动思想、触及灵魂。二是搞好一次专题讨论。11月30日前,党组中心组及各支部要对所学内容通过集中讨论、书面交流等灵活多样形式,精心安排反面典型案例专题讨论。要结合案例、联系实际、直面问题展开讨论,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面具”卸下来、把问题找清楚,切忌指向不清、空洞无物,泛泛而谈、不着边际。要梳理汇总有代表性、建设性的讨论观点和主要成果,在适当范围内公开,促进深入学习、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提高广大干警正视问题的觉悟、发现问题的水平、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开展一次“回头看”。11月30日前,党组及各支部要聚焦“深查细剖、找准问题”阶段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照市、区机关作风整顿暨优化发展环境警示教育大会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新审视领导班子整改台账、领导干部整改清单,看问题查摆准不准、全不全,看原因分析深不深、透不透,看整改措施严不严、实不实,进一步查缺补漏、充实完善,提升标准,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四是排查一次“风险点”。11月30日前,党组、各支部要对照通报案例和自身实际,对全部工作岗位,特别是检察业务部门,可能出现作风问题的“风险点”进行全面细致排查。要建立岗位职责“风险点”清单,对履行岗位职责可能存在的作风问题逐一列出、醒目告示。要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围绕作风问题“风险点”严抓严管,严早严小,防止作风问题养成违纪案件。
3、进行一次提醒谈话。11月30日前, 党组书记要结合平时了解掌握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同志进行一次提醒谈话,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内设机构其他干部,普遍进行一轮提醒谈话,以案为鉴、以案说纪,把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讲明,把“坏作风”的危害讲清,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讲透,敲响警钟、防微杜渐,防止干部身上的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各支部要坚持以警促学、以警促查、以警促改,把“以案为鉴、优化作风”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作为推动全院机关作风整顿的一项重要内容,紧紧抓在手上,摆上工作日程。要精心组织、落实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本支部专题警示教育工作,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主体,进一步丰富警示内容、创新教育载体,把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抓紧抓严抓实。要以上率下、领导带头。班子成员及各支委要带头参与学习、带头参加讨论、带头“回头看”、带头提醒谈话,带动广大干部以专题警示教育的实际成果推进问题整改取得扎实成效。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把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与检察工作相结合,要找准风险点,加强重点防范,不断提高执法效果,提高工作效能。要全程督导、严肃问责。院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要对各支部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进行集中检查,对整改台账和整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对线索清晰的作风问题,坚决查处、从严问责。